ESG評價體系簡介
ESG的概念最早由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在2004年提出,是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三個英文單詞的首字母縮寫,鼓勵企業從這三個方面尋求可持續發展。2006年,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組織(UN PRI)將ESG納入投資決策考量過程。此后,ESG逐漸成為海外資本市場評估企業投資價值的重要標準。
ESG評價體系(ESG Rating Systems)作為評估企業綜合價值的新工具,主要用于衡量企業在環境、社會和治理中的長期風險。這些風險通常包括能源效率、工人安全和董事會獨立性等問題,并具有財務影響。然而,在傳統的財務審查中,此類風險往往被忽視。ESG評價體系的使用不僅僅能為投資者衡量企業的非財務風險管理能力和長期價值創造能力提供決策參考,企業自身也能通過對比同行表現提升ESG 評級以吸納更多資金。
ESG評級提升工作方法
當前,中國企業在國際ESG評級中表現存在結構性偏低問題,主要為以下原因導致:
?ESG信息披露質量不高,未涵蓋評級機構所關注指標
?企業ESG管理、實質性議題與國際先進做法存在差距
?國際ESG評級指標設計不適合中國國情,缺乏中國特色評級指標
針對此情景,筆者提出ESG評級管理“四步法”,幫助企業有針對性管理ESG評級:
(1)精確診斷
幫助客戶分析企業已被納入哪些評級的評級范圍、評級結果如何,并就不同ESG評級對于企業獲得客戶、資金支持與長期發展的影響,根據評級關聯指數情況、國際國內市場認可情況和企業實際需求確認評級提升優先級,制定評級管理方案。針對不同ESG評級機構的評級邏輯,對評級結果進行有針對性的診斷解讀。
(2)針對性改善
評級機構ESG指標體系涵蓋議題眾多,提升ESG績效難以一蹴而就,企業應對各項議題的重要性進行充分分析,基于現狀制定針對性改善計劃,持續投入,逐項攻破。幫助客戶從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文件與提升ESG績效水平兩方面入手開展改善,并對年際間變化趨勢保持關注。ESG績效提升需集上市公司全公司之力,尤其需要充分動員公司管理層進入ESG管理決策中。建議上市董事會盡早介入ESG管理事務,如搭建由董事會履責的ESG管理小組,董事會制定與監督ESG管理目標等,同時對公司管理層開展ESG管理培訓,以管理層行動提升公司ESG評級表現。
(3)主動溝通
通過評級診斷,針對部分評級渠道為“面對面”信息采集的ESG評級機構,企業可采取主動與評級機構溝通,通過回應問卷、郵件溝通等方式回應投資機構關切議題,與投資機構建立密切聯系。
(4)有效披露
評級機構的信息以公開信息抓取為主,以MSCI為例,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可能存在沒有披露有效信息、信息披露不充分或不規范,或表述與評級抓取不一致等問題,難以被評級機構獲取有效信息。因此,企業需要依據評級要求、相關報告指引規范開展信息披露,重點回應評級機構關注議題,以評級機構易于獲取信息的方式進行信息披露,通過結構化的ESG報告回應評級機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