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木材法規EUTR認證簡介
EUTR是英文European Union Timber Regulation的縮寫。這是一個強制性法規,將于2013年3月開始生效,對經營者和貿易商開始實施。這個法規名為:歐盟木材法規No.995/2010。
EUTR法規要求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及木制產品的企業承擔一種義務,即木材不是來自非法采伐的森林。它還對歐盟內部的從事這些產品貿易的機構提出了要求,這些產品包括的門類十分廣泛,只有一些明顯是循環利用項目及其材料的情況例外。
EUTR法規主要包含以下要求:
EUTR法規要求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及木制產品的企業承擔一種義務,即木材不是來自非法采伐的森林。它還對歐盟內部的從事這些產品貿易的機構提出了要求,這些產品包括的門類十分廣泛,只有一些明顯是循環利用項目及其材料的情況例外。
EUTR法規的基本要求為,對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制品的第一個訂(供)貨人(定義為“運營人”)實行“盡責調查”程序,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來源于“非法采伐”木材制品進入歐盟市場的風險。但是,在歐盟內部采購的貿易商并不要求進行“盡責調查”,不過必須保存從其它機構運輸過來的記錄。為了符合歐盟木材法規,要求每一個運營者執行記錄制度,進行“盡責調查”。這可以是他們自己已經建立的制度,或者是由第三方制定的制度。所有相關的記錄必須保存5年,如果需要的話還必須提供合格的證據。但是向一般公共部門和最終消費者的銷售記錄不屬于該項法規規定的范圍。
木制品及產品通用法規
首先需要滿足對應產品法規的要求。對于新方法指令中沒有專門法規指令的產品必須符合通用產品安全法規GSPD,比如含有此類產品的家具、戶外運動產品等。
因該類產品制造、生產環節使用諸多化學品因而也受化學品REACH法規的管控,其中高度關注物質、限制使用物質的要求必須達標;同時此類產品生產過程中所可能涉及、添加的化學物質,歐盟近年來對其作出了專門的法規指令的規定。同時針對各種物質制定了各種檢測試驗標準。如果要達到歐盟生態標簽條例的要求,此類產品將受制于更加嚴格的控制以及更加嚴格的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