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木材法規EUTR認證簡介
隨著中美貿易戰的發展,出口美國的不確定性和困難日漸上升, 部分企業將市場轉向了其他市場或者提高了其他市場的份額,其中就包括歐盟市場。在向歐盟市場轉變過程中,木制品相關的企業不可避免地正面遭遇歐盟木材法規帶來的影響。
歐盟木材法規NO. 995/2010(European Union Timber Regulation簡稱EUTR),是歐盟2010年10月推出的一部強制性法規,并于2013年3月開始生效。
法規要求將木制品首次投放歐盟市場的運營商(經營者和貿易商)進行盡職調查,以最大限度的確保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及木制產品不是來自非法采伐的森林。
1法規的主要內容
這個法規的題名為:歐盟木材法規No.995/2010。它包含以下基本內容:
(1)歐盟木材規則基本要求;
(2)認證計劃的作用;
(3)怎樣強制實施歐盟木材規則;
(4)實施這個法規的時間表。
法規要求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及木制產品的企業承擔一種義務,即木材不是來自非法采伐的森林。它還對歐盟內部的從事這些產品貿易的機構提出了要求,這些產品包括的門類十分廣泛,只有一些明顯是循環利用項目及其材料的情況例外。
2進一步的行動
雖然歐盟木材規則已經公布,但是相關的支持性的法律仍在制定中。核心的要求已經提出,家具供應鏈中的所有企業必須采取行動,以保證能夠證明自己是遵守該項法規的。
要采取的第一步行動將是收集資料和培訓供應鏈中所有的相關人士,但是需要提醒的是,看上去離2013年3月尚有相當長的時間,但是2013年的產品的生命周期可能從2012年年頭就開始算起了。為此,采購商需要考慮到該項法規對購貨的影響。
3應對
我們在對歐盟出口家具及木制品時,都要與歐盟的進口商打交道,因此就必須提供這些進口商為遵守該項法規而向我們索要的相關文件,否則就會影響出口的業務,甚至導致生意的失敗。這項新規構筑了新的壁壘,嚴重影響了我國出口歐盟的家具及木制品的貿易,我們必須對此十分重視。
家具出口企業需要注意的是所謂“盡責調查”,這是該法規的核心。
西方國家一般都把我國看成是非法采伐高風險的國家,因此對我國向歐盟出口的家具產品除了我們要提供“盡責調查”的資料、進行風險評估以外,還要對我們實行“風險減輕程序”,要求提供附加的資料或文件,進行第三方核查。因此為了適應這種壁壘的挑戰,我們從現在起就要做好準備,向有關機構(如商務部的有關司、局及從事國際貿易爭端業務的律師事務所等)咨詢,了解在向歐盟出口家具時需準備的文件和資料。
同時,我們利用國外進口木材(如非洲的木材)及木制品(如馬來西亞的中纖板(中纖板行情報價,中纖板廠商名錄)等)來生產出口歐盟的家具,也要注意向供貨方索取其木材或木制品來自合法來源的文件或資料,它們往往就是該項法規聲稱的所謂“附加資料和文件”,而且對前述的“風險評估”中的供應鏈復雜性也是一個很好的備份。